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6-08-03 16:0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8-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64
- 责任部门:
现将《九江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与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依据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等13厅局《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应急字〔2023〕118号)等文件要求,由九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九江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二、规划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编制自启动以来经历了3个阶段。
一是开展调研评估。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编制组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全市现有267处应急避难场所规模、布局、设施等现状进行普查评估。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系统分析地震、地质灾害等四大类灾害风险分布,科学测算了规划期内紧急、短期和长期的应急避难人口规模及空间需求。
二是组织起草编制。编制组根据评估结果,在现状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专题协调会和编制工作推进会3次,依据人口预测和避难需求,明确(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布局、基础设施、各县(区)规划指引等核心内容,起草形成了《九江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方案》以书面发函的形式,广泛征求各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5条,对合理的意见全部吸收采纳。2026年7月9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提出了5条意见,已全部采纳完善,为《实施方案》内容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章 背景分析。主要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应急管理发展现状、应急避难场所发展现状及分析,总结了现状应急避难场所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规划总则。内容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以及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5年至2035年,基准年为2025年,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0-2035年。
第三章应急避难需求与资源分析。依据灾害事故风险分析、应急避难人口需求、应急避难能力供需分析、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分析等内容,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现状存在的缺口。
第四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提出规划目标、规划策略以及指标体系。
第五章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依据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标准规范,规划建设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同时补充应急避难通道规划、城乡基础设施规划、重要资源布局以及区域协同、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要求等内容。
第六章实施安排。提出近期建设目标,提出近期建设规划任务,并补充专项规划对详规单元的规划传导内容。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保障以及社会参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能够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