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05 17:0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9-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256
- 责任部门:
按照《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赣防减救委办〔2024〕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2024年8月15日江西省办公厅印发《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4〕35号),8月22日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赣防减救委办〔2024〕28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风险形势、历史灾情等,抓紧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在时限内完成预案修订工作。
(二)适应灾害救助新形势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灾害救助工作的领导,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
(三)推进新时代灾害应对需要。聚焦新时代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优化,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救灾救助效能显著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较以前发生明显变化,与现行预案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方面存在不适应性,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提高救灾应急响应效率,推动灾害救助实现由“兜底为主”向“提高品质”的提升。同时,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总体部署,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强化与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和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种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健全与各县(市、区)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协同联动。
二、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围绕优化响应启动指标、细化灾情信息报告、明确市减灾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完善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具体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总体框架与江西省预案保持一致,共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二是组织指挥体系。以整合设立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领导体系,明确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职责。三是灾害救助准备。明确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和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具体措施。四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具体要求。五是市级应急响应。明确四个等级响应级别启动条件和调整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六是灾后救助。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相关要求。七是保障措施。明确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八是附则。明确名词术语、责任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实施时间。
三、修订主要内容
(一)强化机制统筹联动。删除了原《预案》中综合协调、灾情信息评估、抢险救援、生活救助、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新闻宣传、灾后重建8个响应工作组,充分发挥市减灾委员会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提高“统”的综合性、权威性。同时推动各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灾后救助等职责任务,构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联动配合、协同应对的运行机制。推动灾害救助关口前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市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视情联动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二)突出响应条件优化。根据近年来重特大自然灾害实战经验,结合启动响应的数据分析,在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上进行优化。一是删除从未启动响应的指标。随着近年来土坯房改造、危房改造、扶贫脱贫和乡村振兴等措施,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下降趋势明显,且我市尚未出现“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与间数”指标启动救助应急响应,因此,在《预案》修订中进行指标删除。二是降低部分指标。随着“城乡一体化供水”“千吨万人、百吨千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因旱需救助和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大幅下降,在2022年超历史极值旱灾中,全市因旱需救助人口12万余人,堪堪启动市级四级响应,难以启动市级更高一级和省级救灾救助响应,因此,在《预案》修订,结合省级启动条件设置比例,降低了因旱需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的比例(下调约40%)。三是新增响应指标。我市近十年年均农作物绝收面积6.84万亩,2022年农作物绝收面积达44.37万亩,近十年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达26.15亿元,2020年直接经济损失达118.56亿元,从实际工作看,农作物绝收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能直接、客观反映灾情的严重程度,且发改、教育、水利等部门也是根据直接经济损失作为资金分配、项目立项、恢复重建的依据,因此,此次《预案》修订中增加农作物绝收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作为启动响应条件。
(三)强调灾情信息报告具体要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要求,重点强调了接到自然灾害事件后报告程序、特殊紧急情况下信息报送方式、重要时段市级相关涉灾部门填写《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1-5)》、干旱灾害信息报送频次等要求。明确受灾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气象、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部门间数据不一致或定性存在争议的,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抄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