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应急字〔2022〕82号 关于推进落实“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满10年以上申请证书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10:2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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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九应急字〔2022〕82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7-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78919
  • 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九应急字〔2022〕82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八里湖新区综治信访和应急保障中心,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产业发展局(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为推进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启用“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满10年以上申请证书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功能的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采取现场受理的方式,申请延期复审群众可以根据《特种作业证申请延期复审材料清单》(见附件1)和《申请表》(见附表)如实填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九江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上报至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宣教中心予以延期。

请各地做好宣传告知工作,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及电话:戴佳煜,0792-8585369。

邮箱:yjglkpk@163.com。


    附件:1. 特种作业证申请延期复审材料清单.docx

          2. 江西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延长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