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经开区九江亿鸿新材料 有限公司“8 ·2 ”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的结案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26 17:12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6-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85
  • 责任部门:

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

《关于审定<九江经开区九江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8 ·2”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九安办字〔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此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事 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由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请涉事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附件:九江经开区九江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8•2”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的结案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