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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满10年以上申请证书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服务
发布日期:2024-06-26   来源: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为推进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启用“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满10年以上申请证书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功能的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采取现场受理的方式,申请延期复审群众可以根据《特种作业证申请延期复审材料清单》(见原文件链接附件1)和《申请表》(见原文件链接附表)如实填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九江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上报至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宣教中心予以延期。

文件链接:

九应急字〔2022〕82号 关于推进落实“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满10年以上申请证书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