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1 10:38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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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1-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056
  • 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6年1月1日


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全省固本强基“1+7”政策文件体系要求,全面落实12月29日第11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细化落实12月24日市安防救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市安防救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聚焦专业能力提升,开展“大学习”行动。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各地、各级监管部门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本行业、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一轮集中学习,结合贯彻落实全省“1+7”政策文件体系要求,立足本地、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找差距、找不足,反思工作成效,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安全的具体措施;要通过举办大讲堂、安全研讨班、模拟执法、比武演练等形式,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教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安全法治意识和履责意愿,提升现场发现和解决风险隐患能力。要提醒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照年度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学习要求。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学习。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学时规定和内容要求,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救援常识等内容学习到位,强化落实从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三是强化学习效果检验。要对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应知应会清单》,建立“学考结合”机制,各安全监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闭卷考试,考试要将监管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覆盖,对考试不合格的监管干部要加强培训,对不合格的企业要在日常检查中进行重点帮扶督导。同时,要通过现场提问、实操演练等方式随机抽查学习成效,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突出安全意识提升,开展“大宣传”行动。

一是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岁末年初安全防范要求和应急避险技能,重点普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冬季取暖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等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持续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夯实线下宣传阵地。要建好用好安全(应急)文化主题电影院、文化主题公园、文化主题广场、文化主题商超等主题场馆,加快建设安全应急科普体验馆,打造集教育、体验、实训于一体的多功能场馆,定期组织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企业从业人员及群众参观体验,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要支持引导企业分享、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通过安全生产开放日、事故警示教育会、打造示范单位(个人)等方式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企业、个人经验。

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手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推进“安全巴士”“安全的士”等交通工具亮屏或车身宣传,通过现场咨询、安全知识有奖问答、隐患排查随手拍、安全技能演示等互动形式,提升群众参与度。要结合高危行业领域帮扶指导、燃气入户安检“关阀”行动、涉校车辆整治行动等工作,边解决安全问题、边开展安全教育,以企业内部、群众身边问题隐患为素材提升宣传教育力度、突出惠民惠企实效。

(三)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开展“大排查”行动。对全市所有县(市、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城乡消防方面。要加强对老旧住宅、校外培训、热门景点、商场市场、宾馆民宿、餐馆饭店、养老机构、厂房库房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等不放心、不托底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做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

2.道路交通方面。要围绕道路交通“人、车、路、企”四个要素,深入开展全覆盖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培训、重点车辆摸排,并严查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严管重点道路,严厉打击酒驾、“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要加大临水、临崖路段风险隐患排查。要科学制定春运方案,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坚决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校园安全方面。聚焦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校舍建筑安全、校车运营、校内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占道经营、违规摆摊设点等问题;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严防涉校安全事故发生。

4.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仓库等关键场所的安全隐患,加强检维修、特殊作业、异常工况处置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5.烟花爆竹方面。要结合冬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聚焦省市交界处、城乡接合部、偏远乡村等重点区域和闲置厂房、废弃仓库、出租房屋、养殖场等重点场所,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各环节,严厉打击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严查零售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违规用火用电、销售不明来历产品等,严禁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要坚决打击无证经营、集中连片经营、走街串巷式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禁放区域内摆地摊式销售烟花爆竹,严查在民房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6.非煤矿山方面。要紧盯高陡边坡区域、运输提升、无轨运输系统等关键风险点,严厉打击超挖超采、以探代采、私拆监测设施等非法行为,督促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落实防冻防滑、防结冰措施,严禁年底超能力生产。

7.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的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严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要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等措施,遇有极端天气及时停止室外作业;做好停工项目的安全防护和复工前的安全检查,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8.水上交通方面。要全面排查港口装卸作业、港口工程、水路运输、水上交通管理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危货码头和客渡船、危险品船、砂石运输船等重点船舶,严查超载、非法营运、违规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冬季进入最佳观鸟季,要严查租用“三无”船舶乘船观鸟拍照。

9.城镇燃气方面。要强化燃气设施冬季防冻保温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老化软管、不合格燃气具;要加大人员密集区域监管力度,督促落实报警装置安装检测和动火作业规范。

10.景区景点方面。要强化文旅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景区道路、护栏、特种设备等设施的防冻防滑和维护保养,落实限流、安检、应急疏散等管控措施,加强游客安全宣传引导,设置警示标识,普及应急避险知识,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和节庆活动安全。

11.大型活动方面。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和监管,坚决压实主承办方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准备,针对性制定现场管控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12.森林消防方面。要全面压实属地森林防火责任,强化火险监测预警和野外火源管控,加密野外火源巡查。在重要时段要强化防线前置、力量预置,坚决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坚决避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13.一氧化碳中毒防范方面。要紧盯辖区内孤寡老人、残疾人、五保户、空巢老人、结对帮扶户等特殊群体,重点排查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酒店、饭店、工地宿舍、农村留守老人住所等高风险场所。同时,要大力推广清洁、安全取暖方式,从源头上杜绝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14.其他重点方面。农业农村、特种设备、电力、托幼养老机构、水利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岁末年初风险特点,针对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开展“大整治”行动。

一是严格隐患分级管控。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保障措施,由安全监管部门跟踪督导;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挂牌督办并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严禁边生产边整改,整改完成后需经安全监管部门现场审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特别是化工、制药等涉及危险有害作业空间,必须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且确保员工作业安全的条件下才能恢复生产。

二是压实隐患整改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跟踪”的原则,压实整改责任。企业作为整改主体,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资源保障、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帮扶指导,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可行、整改成效落到实处。要系统梳理各级检查和专家服务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是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要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重点核查已销号隐患是否反弹、重大隐患整改是否彻底、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回头看”发现多次整改仍不到位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推动企业将隐患整治融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加强常态化监管。

二、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利用约两个半月时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分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治”各项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领域专项行动和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督查检查任务,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得额外增加基层负担。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隐患,牵头部门要主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确保隐患整治无盲区、无死角。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尤其是要对违规动火作业,无证或证照过期生产经营,“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运输、无证经营、“三超一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处罚等追责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系统梳理开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有效举措和典型案例,结合行业特点和区域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动态更新本地、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名录和安全生产风险“四色图”。推动行之有效的举措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严肃追责问责。市安防救委会将通过督导检查、随机核查等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行动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风险未得到有效管控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进行移交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