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 11:32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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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4-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199
  • 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5周年,做好全年平安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平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立足应急管理部门职能,紧扣“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核心目标,围绕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平安建设思想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责任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委)

2.压实工作责任。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2次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法规科)

3.防范国家安全风险。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和制止渗透破坏活动,坚决防范泄密风险;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保障,提升意识形态安全科技防护能力,切实防范邪教渗透活动,持续深化国家政治安全建设。(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4.强化内部安全防控。加强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协防”体系和措施,持续做好对办公场所管理和自查,重要敏感期和重大节假日及时部署并组织防火、防盗、保密等工作检查。(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分工落实)

二、聚焦风险防控,筑牢应急管理安全防线

5.扎实开展攻坚整治行动。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推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教育、旅游和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应对,依法做好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应对,持续提升应急救援攻坚能力,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科、防汛抗旱和应急指挥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震减灾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按分工落实)

6.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强化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和地震灾害等预测预报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责任单位:防汛抗旱和应急指挥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震减灾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按分工落实)

7.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各级各类值班值守,市专业森林消防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和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发现事故险情科学有效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责任单位:防汛抗旱和应急指挥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物资储备科、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按分工落实)

三、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

8.认真开展平安建设形势分析。对照市平安办每月平安建设形势分析工作任务要求,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做好每月生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科、火灾防治管理科按分工落实)

9.积极组织参加明查暗访。组织参加市平安办组织的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问题隐患全部销号清零。(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科、火灾防治管理科按分工落实)

10.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平安建设志愿者和平安建设干部培训班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365工程”和培训考核“360工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平安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法规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

11.加强平安建设帮扶工作。定期赴四都镇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四都镇在平安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推动平安建设帮扶取得有效进展。(责任单位:法规科)

12.配合做好其他平安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反诈禁毒”和打击整治涉爆违法犯罪等其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深化基层治理,化解应急领域矛盾纠纷

13.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与科室(单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科室(单位)人员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摸清科室(单位)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登记、梳理、汇总,及时进行疏导安抚,采取针对措施加以化解。(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4.做好维稳安保工作。扎实推进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在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安全防范综合督查或明查暗访,切实做好维稳安保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重大决策和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规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质效,坚决防止因稳评不到位引发涉稳事端。(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科、法规科按分工落实)

15.加强信访举报核查。依法分类引导群众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