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应急字〔2026〕56号 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02 17:06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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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6-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76
  • 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优环境、解难题、保安全、促发展”五项硬措施的通知》(九应急字〔2026〕8号)、《关于印发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2026年重点改革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应急党字〔2026〕19号)等有关要求,全面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破解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能力不均衡、协作不顺畅等问题,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与监管效能,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领域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制定一份精准化执法检查指导清单。

1.对安全生产综合类执法检查事项进行分类细化,编制涵盖检查方式和内容、违法表现示例、检查依据、处罚依据等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指导清单。(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间:6月底前)

2.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对执法检查事项进行分类细化,编制涵盖检查方式和内容、违法表现示例、检查依据、处罚依据等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指导清单。【责任单位:市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科(科信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完成时间:7月底前】

(二)建立一套规范执法流程。

3.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手册(2025版)》,制定《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操作指南》《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检查操作指南》《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操作指南》和《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强制执行操作指南》。【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间:6月底前】

4.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系统合法性审查工作手册(2026年版)》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56 号)》,制定《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操作指南》和《九江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监督操作指南》。(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完成时间:6月底前)

(三)公布一批典型执法指导案卷和执法案例。

5.从近年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中筛选一批程序规范、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说理充分的指导案卷,为执法人员提供可借鉴、可参考的实操范例。【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时间:7月底前】

6.强化“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公布,市本级公布不少于12个典型执法案例,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公布。【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科(科信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四)培养一批专业化执法业务骨干。

7.由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推荐1-2名执法业务骨干,组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业务骨干库。【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科(科信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时间:6月底前】

8.定期组织执法业务骨干进行执法培训、模拟执法、法律沙龙、执法比武、交流研讨等,提升执法业务骨干能力水平;采用“师傅带徒弟”“以老带新”等形式,让执法业务骨干开展授课培训、示范执法等,充分发挥骨干“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带动全系统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五)建立一套咨询协商机制。

9.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遇到共性法律适用问题、裁量处理有重大争议、社会影响较大或关注度高等案件,可向市局法规科提请会商讨论,由市局法规科视情组织会商;鼓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派员列席市局案审会。【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前】

10.建立与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的常态化协作通道,提升案件处置的科学性与合法性。【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时间:6月底前】

(六)打造一批“三化”建设示范单位。

11.市本级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核心试点,重点围绕“三化”建设要求,打造市级示范标杆。县局层面按照分类创建、梯次推进原则,选取基础条件较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县级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闭环推进。各责任科室、单位及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关键节点任务按期落地,杜绝拖延漏项。

2.强化协同高效联动。健全内部科室、市县之间、跨部门三级协同机制,重大事项及时会商、疑难案件联合研判、示范创建同步推进,确保执法流程统一、标准一致、协作顺畅。

3.注重实效常态提升。坚持边建设、边完善、边提升,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与效果评估,及时优化执法清单、流程与机制,推动“三化”建设成果转化为执法效能与监管实效。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