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赣应急字〔2022〕49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九应急字〔2022〕117号)及《关于调整部分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有关工作的通知》(九应急字〔2023〕142号)的规定,经过企业申请,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江西艾普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市大有包装有限公司、江西欧科思瑞工业控制阀有限公司、九江筑养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顺邦电缆有限公司、九江瑾医卫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九江科旭复合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江西弘高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延期(直接定级),从原有有效期延长三年,现予以公告。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